星期三, 11月 22, 2006

創用 cc 與線上版權機制 lisensa

UGC (User-Generated Content) 再 NG (Net Generation) 的世界就是生活的一部分, 從MySpace, YouTubepodcast, last.fm; 過去由出版社, 通路商所行成的銷售管道徹底改變, 也就是內容的供需完全由創作者與閱聽者自然交互作用, 收費不再是唯一獲利的方法.

內容雖然可以像 eBay 一樣成了自由交易的 commodities, 版權的問題當頭棒喝, 創作者的權益如何受到保護? NG似乎有了不錯的解決方案: 創用cc (creative commons), 如果UGC成為內容主流, 原來的版權交易也將面臨挑戰, New Online Service Creates Copyright Registration Service and Marketplace for User-Generated Content, 創作平台也將由blog的精益求精下漸成主流 (the blogosphere is exploding, with over 57 million weblogs worldwide, growing at a rate of two per second, source: www.technorati.com).

從台灣早年松崗電腦圖書資料出版電腦相關圖書的發跡到1990年時市場的主宰, 原來作者難求演進為濫竽充數, 2000年經營權易手, 數億圖書滯銷與庫存的浩劫, 最終上演了台灣史上的唏噓, 落得品牌轉賣授權. 從電腦圖書資訊出版的案例來看, NG 接受 UGC 的養成, 加上 lisensa.com 版權線上機制, 550年來的出版產業會有多快多大的改變? 這是出版人不可忽視的 momentum, 也是內容創作者的大好機會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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